文章详情

卡介苗(BCG)膀胱灌注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原则

作者:史本涛 2016-03-13

  发热

       因BCG感染或过敏反应而出现,流感症状,恶心、恶寒、膀胱刺激症状、头痛、疲乏无力、肌肉痛。

  低于38℃时,观察经过。停用BCG直到症状消失为止。高于39℃时,或38℃以上的持续性发热超过两天时,可能是播种性结核菌感染,须停用BCG,给予解热药,同时进行抗结核治疗。疑为过敏反应时,需给予抗组胺药物。
  播种性BCG感染
  持续48小时以上的类似流感发热性症状、体温高于39℃、持续性肝功能检查值异常
  停用BCG。进行3~6个月的INH、RFP、EB联合治疗。
  败血症
  发热、肝功能检查值异常
  停用BCG。进行INH、RFP、EB联合治疗,同时可考虑使用类固醇。
  全身性迟发型过敏反应
  伴随咳嗽、皮疹等过敏性反应症状
  停用BCG。立即给予抗组胺药或类固醇。难以鉴别是否BCG感染时,也给予抗结核药。
  间质性肺炎
  BCG膀胱灌注后经过数日或数周,出现高于38℃的发热、呼吸困难、咳嗽。胸部X线异常、低氧血症
  停用BCG。立即给予大剂量类固醇治疗(steroidpulsetherapy)。难以鉴别是否BCG感染时,在使用类固醇的同时给予抗结核药。
  肝功能障碍
  因BCG感染或过敏反应而出现
  停用BCG。给予3~6个月的抗结核治疗。抗结核治疗无效时,可考虑使用类固醇治疗。
  皮疹、荨麻疹
  因过敏反应而出现。
  停用BCG。除使用抗组胺药外,按需要给予类固醇、抗结核药。
  膀胱刺激症状
  排尿疼痛、尿频、血尿、脓尿、膀胱阻塞(膀胱内血肿引起)
  给予NSAIDS、胆碱能阻滞药,停用BCG至症状消失为止。血尿持续48小时以上时应考虑给予INH。
  前列腺炎
  肉芽肿性前列腺炎PSA上升
  未出现症状时只观察经过。出现症状时,进行3~6个月INH、RFP治疗。停用BCG至症状消失为止。可考虑外科治疗。
  肾功能障碍
  肾盂肾炎、肾结核
  停用BCG。给予抗结核治疗
  肾功能不全
  血肌酐上升、尿素氮上升
  停用BCG。血液透析、给予类固醇,考虑给予抗结核药
  尿路阻塞、排尿障碍、肾盂肾炎
  停用BCG。进行3~6个月INH、RFP治疗。
  附睾BCG感染
  排尿疼痛、附睾肿胀停用BCG。
  进行3~6个月INH、RFP治疗。
  异位感染
  因BCG感染而出现,动脉瘤等
  停用BCG。给予3~6个月的抗结核治疗。
  关节痛
  停用BCG。给予NSAIDS。症状持续时,考虑给予抗结核药、类固醇。
  结膜炎
  停用BCG。使用类固醇滴眼药。
  Reiter综合征
  结膜炎、多发性骨关节炎
  停用BCG。使用类固醇滴眼药。多发性关节炎,用抗结核药和NSAIDS。请整形外科医生会诊。
  膀胱萎缩
  排尿疼痛、尿频
  停用BCG。给予类固醇或水压疗法。抗结核药对于炎症或感染有效,但长期持续的症状不需抗结核药治疗。

您的位置:首页 >医院 >医生个人主页 >文章详情